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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章 沉迷於自助餐的岳綺罗和殭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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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正事的时候,时间过得就是特別快。
    张伯伦甚至都没有注意,一个月时间已经过去了。
    【本月秒杀商品已到帐】
    【哆啦a梦的竹蜻蜓100个:懂的都懂,这玩意儿强的变態】
    【催眠眼镜一副:可以催眠普通人,催眠成功的概率是50%,对同一目標长期连续使用10次,会达到永久催眠效果,来源於某个两个人就能演完的小电影】
    【万能钥匙一把:谁说一把钥匙只能开一把锁,当然,只能开实体锁】
    【以上商品均售价一银元,能且只能购买一项】
    “好傢伙,这一次是神奇道具专场。
    首先排除万能钥匙,只能开实体锁,那这东西就没什么作用了。
    老子的炸药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。
    催眠眼镜可以让普通人50%的可能性被催眠,好东西,就是概率低了点。
    哆啦a梦的竹蜻蜓同样如此,而且还是100个,这要是给100个生化士兵的来使用,那么他们就是全地形超级特种兵。
    只不过,用飞机空降好像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。”
    张伯伦还是犯了选择困难症。
    无论是催眠眼镜还是哆啦a梦的竹蜻蜓,他都想要啊。
    最终他只能忍痛放弃其中一样。
    “我选择催眠眼镜!”
    虽然他已经做出了选择,但他心中还是在滴血。
    竹蜻蜓是好东西啊。
    在某些方面来讲,它的作用其实是不可取代的。
    但催眠眼镜实在是太香了。
    虽然催眠成功的概率只有50%。
    但是只要把这个基数放大,催眠一个是50%,催眠100个也是50%。
    只要连续催眠,同一个目標10次就可以达到永久催眠效果。
    那就和100%忠诚度没什么区別了。
    生化人製造工厂现在的產能对他来说其实还是不够用的。
    张伯伦拿著这副普普通通的金丝眼镜。
    他心里头还是有一点点慌的。
    “所以系统所谓的普通人到底是什么人?
    武者算不算普通人,那些身居高位的大军阀算不算普通人,那些有特殊才能的人算不算普通人?
    如果按照书面意思来看的话,这些应该都不算是普通人。”
    总之他还是有一点后悔的。
    不过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,就算后悔也没有用了。
    “待会儿就让小乔研发直升机!”
    出於这份后悔之心,张伯伦作出了决定。
    此时一衣带水的隔壁邻居,最近岳綺罗玩的可开心了。
    这一次她学聪明了。
    之前她逮著一个社区死命的薅羊毛,每天晚上10个,傻子都能发现不对劲。
    现在她是东一个西一个。
    张伯伦送给她的那个殭尸负责吸血。
    而她自己则是负责把吸完血的这个人的生命精气全部吸乾。
    这一个邪修一个殭尸,那叫一个合作愉快。
    他们时而在东京,时而在大阪,时而在京都。
    有时候也会离开本洲岛,去旁边的四国北海道九州。
    一个辖区內一夜之间失踪10个人会引起注意,可如果一个辖区內一夜之间只失踪一个人,那就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事。
    毕竟一个辖区一天出生的人口就有几十个。
    此时的小日子,那是大力鼓励生育的。
    人口是爆发性的增长。
    而岳綺罗下手的对象,基本上都是一些浪人,帮派成员。
    这种人失踪了,甚至都不会有人报警。
    所以到目前为止已经一个多月了,还没有人盯上他们两个。
    由於吸收了大量的人类的鲜血,当初在鹅城还是跳尸的生化士兵,此时已经变成了飞尸。
    隨便一个起跳,就能跳出去三五十米远。
    这已经算是滑翔了。
    机动性非常的好。
    岳綺罗甚至用剪纸法术,做了一个背篓,让殭尸背著这个背篓,而自己则是坐在这个背篓里面,不费一丁点的法力,就获得了超高的机动性。
    这也是她隔一天晚上就出现在另外一个城市的根本原因。
    “再这么下去,只要来个一年多的时间,估计你都能变成不化骨,再来个10年的时间,你就能变成旱魃。
    到时候张伯伦一定会对我另眼相看。
    这傢伙现在完完全全把我当成一个工具人,竟然用气,把那东西的活性完全给灭杀了。
    他就是不想让我给他生孩子!”
    岳綺罗这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。
    明明她是被张伯伦强势控制的。
    但是现在她却想和张伯伦的那些女人爭宠。
    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。
    “我就是要爭一口气,不是证明我有多厉害,而是证明我对他才是最有用的!”
    晚期了,没救了。
    她不知道,由於生化士兵哪怕变成殭尸,对张伯伦的忠诚度也是100%,因为这个原因让这个殭尸保持了生前所有的理智。
    现在岳綺罗对他施展的控尸术,他也不过生日,不愿意反抗,故意配合罢了。
    一旦岳綺罗和张伯伦之间的命令有衝突,那么他肯定是听张伯伦的。
    至於现在。
    这个女人一直在给他增强实力。
    何乐而不为呢?
    本来自己成为飞尸,那尸气早就已经冲天而起,根本掩盖不了了。
    可是这娘们竟然能够將他的尸气完全掩盖,哪怕是道家天师来了,只要离他没有50米那么近,都不可能发现他是一个殭尸。
    至於小日子普通的阴阳师还有法力僧,哪怕是走在他的面前,都发现不了他是个殭尸。
    成为飞尸以后,他的肢体进一步软化。
    现在已经可以做到很多普通人能够做的动作了。
    他完全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走路跑步,而不会像之前那样蹦蹦跳跳的,当然了他最好的移动方式还是跳。
    毕竟隨便一跳30米,用力一跳50米。
    这已经和终极杀人王火云邪神的蛤蟆功没什么区別了。
    而他根本就不需要练习,只需要吸血就行了。
    这个地方的人虽然矮小,但是他们血液当中的那种邪恶,绝对是超过其他地方的,对他来说是大补。
    天天晚上吃自助餐,这都吃一个多月了。
    硬生生的让他从一个跳尸吃成了飞尸。
    就问还有谁?
    谁家正经殭尸能够有这么快的进化速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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