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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1章 蒙顿格斯·弗莱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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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01章 蒙顿格斯·弗莱奇
    圣诞节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周末是霍格莫德参观日。
    雪下了一整天,地面的积雪早已没过脚踝。
    莫里斯踩著鬆软的雪,沿著一条偏僻的小径,走到猪头酒吧门前。
    和三把扫帚不同,这家店非常破旧,进出的也大多是些三教九流的人物。
    好处是在这里莫里斯不会撞见霍格沃茨的同学。
    他推开那扇歪歪斜斜的大门。一股浓烈的羊膻味扑面而来。
    这股气味令人印象深刻。
    莫里斯第一次来的时候,一度认为这里是家隱蔽的羊肉餐馆。
    但是很可惜,老板告诉他这里只卖羊奶。
    酒吧里人不多,只有几个裹著厚斗篷的老巫师缩在角落里玩牌。
    他们桌上摆放著一堆银西可和几枚金加隆,亮晶晶的大概是在赌钱。
    吧檯后面,老板正在打著瞌睡。
    “我要黄油啤酒。”莫里斯递过去一个乾净的木杯。
    老板被惊醒,眨了眨眼睛。
    “哦,我记得你,霍格沃茨的学生。”他慢吞吞地接过杯子,转身从身后的酒桶里接了一杯黄油啤酒,推回莫里斯面前,“为什么不去隔壁的另一家酒吧呢?”
    莫里斯掏出钱付给对方,隨口说:“我喜欢这里。”
    “那可真糟糕。”老板咕噥了一句,又闭上了眼睛。
    莫里斯也不生气。
    这里的老板似乎一直都是这种性格,非常古怪。
    与之相比,三把扫帚的罗斯默塔女士对待客人的態度好得多。
    啊,对了,罗恩那孩子好像很迷恋那个老板娘来著。
    莫里斯毫无缘由地想到了这件事。
    只能说,年少有为。
    他在角落的桌子旁坐下,將带来的手提箱放到身旁,一边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喝著黄油啤酒。
    几个老巫师显然对刚进来的年轻人毫无兴趣,专注地盯著手里的牌。
    过了將近半个小时。
    “啊,布莱克先生,是你吗?”
    莫里斯抬起头,看见一个矮胖的身影正站在桌边。
    那人年纪很大,头髮半白,穿著一件脏兮兮的睡袍,邋里邋遢的,像是个流浪汉。
    “呃......”莫里斯不確定地问:“费莱奇先生?”
    那人搓了搓手,在他对面坐下,笑眯眯地说:“是我,是我,布莱克先生,你可真年轻。我还以为找错了人。我是蒙顿格斯·弗莱奇,弗里克肯定跟你提过我吧。”
    “是的。”莫里斯点点头。
    “那可太好了!”蒙顿格斯贼眉鼠眼地环顾四周,低声问:“弗里克是怎么描述我的?那个傢伙肯定说了不少好话吧?我们是老交情了。”
    莫里斯的表情有些微妙。
    他坦诚道:“他说你是个不可救药的骗子、小偷、滑头,为了两个加隆能把亲妈卖了。还说如果有事要你帮忙,定金只能付百分之一。”
    蒙顿格斯表情凝固了一瞬,隨后尬笑了两声,“他开玩笑呢。”
    “最好是这样,”莫里斯端起黄油啤酒喝了一口,“但如果你再盯著我的箱子的话,我就把你的眼睛扎瞎。”
    他说的是实话,弗里克確实原话如此。
    蒙顿格斯立刻收回视线,否认道:“我不是,我没有,你別乱说。”
    莫里斯微微一笑,平静地看著他。
    本来他们是打算通过信件交流的,但他实在想看看蒙顿格斯·弗莱奇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    怎么说呢...
    意料之中。
    “咳咳。”蒙顿格斯乾咳一声,正色道:“说正事,你需要的东西,我已经弄到了。”
    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羊皮纸卷递过来。
    莫里斯展开一看,发现那是张手绘的地图,极其简易。
    蒙顿格斯连忙指著地图上的红圈解释:“我认识的一个老傢伙年轻的时候去过那儿,他给我指了位置,纽蒙迦德就在画红圈的地方。”
    莫里斯仔细看了一遍,眉头渐渐皱起:“这画得太潦草了,没人能通过这些乱七八糟的线条找到目的地。”
    “是吗?”蒙顿格斯眼神飘忽。
    莫里斯抬头一直看著他。
    蒙顿格斯被他盯得有些心虚,立即补充:“那个人年纪大了,脑子不太清醒,上次能给我画这张图已经是看在两桶蜂蜜酒的面子上。要是再加点......呃,再加点诚意,说不定他能想起更多细节?”
    说来说去,这不是要加钱吗?
    莫里斯有些无语。
    他又不是小气的人。
    有必要这么弯弯绕绕吗?
    还编个故事来唬他。
    “你要多少钱?”他没好气地问。
    蒙顿格斯眼睛一亮,立刻伸出五根手指,“再添八十就行!八十金加隆!”
    还真是个贪心的傢伙。
    莫里斯盯著那五根短粗的手指看了两秒,忽然笑了。
    “成交。”
    蒙顿格斯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痛快。
    这可不是小数目,尤其是对学生来讲。
    不会是在逗他玩吧?
    正当他这么想的时候,莫里斯拋过去一个小袋子,叮呤咣个的。
    事实上,他虽然喜欢钱,但在该花的地方完全不会吝嗇。
    当然,如果蒙顿格斯是在骗他的话..
    呵,冠军的刀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血啦。
    蒙顿格斯不动声色地扯开袋子,往里瞄了一眼。
    金灿灿的,差点闪瞎他的眼睛。
    这年轻人不得了啊!
    “布莱克先生,您真是爽快!放心,过两天我就把地图””
    “过两天?”莫里斯打断他的话,表情平静,“为什么要过两天?我最討厌的事情之一,就是有人把我当傻子。把真正的地图拿出来吧,我知道你就放在身上。”
    “如果做不到的话,就把金加隆留下,然后滚蛋。”
    蒙顿格斯的脸色变了。
    他张著嘴想说点什么,但最终只是訕訕地笑笑,伸手探进怀里,掏出了另一张羊皮纸。
    莫里斯接过后,发现与之前的完全不同。
    上面並不是地图。
    羊皮纸上画的,只有一个硕大的指南针,除此之外就是右上角的“纽蒙迦德”。
    神奇的是,那指针虽然是画上去的,却在缓缓转动。
    莫里斯將地图在桌上放平,指针微微晃了晃,最终稳稳指向某个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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