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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家寧成了老师,家兴成功考上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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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水木走后的第三天,陈阿圆在他的枕头底下发现了一样东西。是一个布包,蓝布的,边角磨毛了,上面绣著一朵梅花——跟家寧当年那个包袱上的梅花一模一样,连花瓣的数量都一样,五瓣,不多不少。梅花是粉红色的,五个花瓣,花蕊是黄色的,用丝线绣的,绣得很细,花瓣的边缘有深浅不一的顏色变化,像真的一样。她把布包打开,里面是一张照片和一张纸条。照片是黑白的,边角发黄了,上面是两个人——陈远水和陈水木。陈远水十六岁,穿著长衫,长衫是灰白色的,布满了细密的褶皱,像一张被人揉皱了的纸。他的头髮梳得整整齐齐,用髮胶固定著,一丝不乱。他的嘴角微微翘著,那不是笑,是一种很淡的、几乎看不出来的表情。但你看出来了就知道那是在笑。他十六岁,正要离开家,去缅甸,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、一个在地图上找不到名字的地方、一个只有海和山和橡胶园的地方。他站在家门口,身后是那棵龙眼树,树还小,比他高不了多少,树干细得像他的手臂,树枝上稀稀拉拉地掛著几片叶子。几十年后,那棵龙眼树会长得很高很大,树冠撑开像一把巨大的伞,遮住半个院子,树干粗得一个人抱不住,树皮上长满了青苔和裂纹。那时它已经不只是一棵树了,它是这个家的根,是这个家的记忆,是这个家的魂魄。
    陈水木七八岁,穿著短褂,短褂是深蓝色的,布满了补丁——膝盖上有一块,手肘上有一块,领口上有一块。他光著脚,十个脚趾头像十颗刚从土里刨出来的花生,沾著泥巴和草屑。他站在陈远水旁边,两只手垂在身体两侧,手指微微蜷著,像握著一把看不见的东西——是一把糖,他哥答应给他带的缅甸的糖,棕色的,硬硬的,像一颗颗小石头。他把那把看不见的糖握在手心里,握了四十三年。纸条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,纸页上还有横线,是绿色的,淡淡的。纸的左边有一道被撕破的痕跡,毛毛糙糙的,还有一些作业本上残留的订书针孔。上面歪歪扭扭地写著一行字,字跡跟陈远水的一模一样——歪歪扭扭的,像刚学会写字的孩子写的,有的字大得像碗口,有的字小得像绿豆,“阿”字的耳朵旁写成了一个圆圈,“圆”字的方框写成了一个三角形。
    “阿圆,叔走了。这颗糖留给你。是甜的。”
    陈阿圆把那张纸条看了一遍又一遍,看了十几遍,看了几十遍,看到那些字从黑变白,从白变模糊,从模糊变成一团一团的、在她眼前飘来飘去的光影。她把它叠好,叠成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方块,像叠一块手帕,像叠一封信,像叠一条路。她把那小块纸放进贴身的口袋里,拍了拍口袋,確认不会掉出来。那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短的一封信。也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长的一封信。
    她把那张照片翻过来。背面也有一行字,字跡不一样——工整的,一笔一划的,像印刷体,像机器印出来的,不像人手写出来的。每一个字的大小都一样,间距都一样,连笔画的粗细都一样。像是写的人用了尺子,用了圆规,用了量角器,用了所有能用的工具,把这几个字写成了他这辈子最工整的几个字。
    “远水、水木,一九四〇年,泉州。水木,哥对不起你。”
    这是那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留下的。那天他从铺子里走出去的时候,背影瘦瘦的,肩膀窄窄的,走路的时候微微弯著腰,像一株被风吹弯了的小树。他走到巷口,停下来,好像想回头,但最终没有回头。他走了。他把照片留下了,纸条留下了,话留下了。人走了。
    陈阿圆把照片贴在胸口,贴在心跳的地方。心在跳。扑通,扑通,扑通。照片里的人在跳吗?陈远水在跳吗?陈水木在跳吗?他们不在了。但他们的心跳在这张照片里,被压在相纸下面,薄薄的,看不见的,但它在。她听到了。
    一九八七年春天,陈家铺子门口的石榴树又开花了。比去年多,比去年大,比去年红。花瓣厚厚的,嫩嫩的,在阳光下透亮,像一张张浸了水的红纸,又像一只只刚刚破茧的蝴蝶的翅膀。花开得最旺的那几天,整棵树的树冠都被红色覆盖了,远远看去像一团燃烧的火焰,把承天巷的半边天都映红了。蜜蜂在花间嗡嗡地飞著,翅膀在阳光下闪著金色的光。它们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,从这枝头飞到那枝头,忙得不可开交,像一群在赶集的商人,来也匆匆,去也匆匆。
    家兴蹲在树下,用手把落在地上的花瓣一片一片地捡起来,放在手心里。他捡得很仔细,每一片都不放过。他捡了满满一把花瓣,红红的,像一摊凝固的血。他把花瓣捧到陈阿圆面前。“阿母,给你。”
    陈阿圆正在铺子里包金枣,手指上沾著糖浆,糖浆是黏的,把她的手指粘住了,张不开,像五根被胶水粘在一起的筷子。她低下头,张开嘴。家兴把花瓣一片一片地塞进她嘴里,塞得很轻,像是怕弄疼了她。花瓣是苦的,涩涩的,嚼在嘴里有一股青草的味道,还有一点点晨露的清凉、一点点泥土的腥气、一点点阳光的温暖。
    “好吃吗?”家兴仰著脸问她。他的脸上有被太阳晒出来的红,鼻樑上有一颗新长出来的青春痘,红红的,亮亮的,像一颗刚冒出来的小蘑菇。他的眼睛还是棕色的,跟家安一样,跟林清石一样,像山里头那种清泉,安安静静地看著人。那双眼睛里有她,有石榴树,有石榴花。
    “好吃。跟金枣一样甜。”
    家兴看著她。他已经十六岁了,个子比陈阿圆高出了一个头。他穿著家安穿过的旧衣裳——那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棉袄,袖口的螺纹鬆了,露出里面的棉絮,棉絮是灰白色的,一团一团的,像从云朵上撕下来的碎片。他的头髮长了,盖住了耳朵,一缕一缕地垂在额前,像几根黑色的线条在他脸上隨意地画著。他站在石榴树下,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,落在他的脸上、肩上、手上,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,长长的,瘦瘦的,像一棵正在往上躥的小树。风吹过来,他的头发动了,石榴树的枝叶动了,地上的影子也动了。一切都在动。都在生长。
    “阿母,你骗人。花瓣是苦的。金枣是甜的。它们不一样。”
    陈阿圆蹲下来,手里拿著一颗金枣,塞进家兴嘴里。金枣金黄金黄的,在阳光下透亮,像一颗缩小的太阳。她把那颗太阳塞进他嘴里。“这颗是甜的。你尝尝。”家兴嚼了嚼,先酸后甜,酸味在舌尖上炸开,像一颗小小的炸弹,炸得他皱了一下眉头。然后甜味上来了,从舌根慢慢地向前蔓延,像潮水漫过沙滩,一波一波的,柔柔的,软软的。吃到最里面那一点点苦,很淡很淡,淡得像一个梦,醒了就忘了。他咽下去了。
    “甜的。”他说。
    陈阿圆站起来,看著他。他的嘴角沾著金枣的汁液,亮晶晶的,像涂了一层蜂蜜。她伸出手,用拇指把他的嘴角擦乾净了。家兴没有躲。他的手握住了她的手。他的手很大了,手指很长,骨节突出,指甲剪得很短。他把她的手握在手心里,像握著一只小鸟,轻轻的,怕捏碎了。
    “阿母,你的手好小。”
    “你的手好大。”
    “我长大了。”
    “你长大了。”
    她把手从他手心里抽出来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他的肩膀宽了,跟家安一样宽。他不再是那个蹲在龙眼树下看蚂蚁的孩子,不是那个趴在灶台上写信的孩子,不是那个蹲在石榴树旁边用手拔草、用竹籤刻槓、用破陶罐浇水的孩子。他是一个大人了。他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棉袄,站在石榴树下,阳光照著他,风吹著他,石榴花落在他头上、肩上。他站在那里,像一棵树。
    家寧师范毕业了。分配到了泉州一中,教语文,就是她当年考上高中的那所学校。她每天早上骑著自行车从承天巷出发,沿著中山路骑到学校,骑四十分钟。自行车是家安买给她的,凤凰牌的,女式车,大红色的,车把上繫著一把锁,钥匙上拴著一个塑料娃娃——是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女孩,金色的头髮,蓝色的眼睛,笑得露出两颗门牙。她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,扎著马尾辫,辫梢繫著一朵红色的塑料花,是她从永春带来的那朵,洗了几十遍了,顏色从鲜红变成了粉红,从粉红变成了淡红,从淡红变成了几乎看不出的白色。但它还在那里,在她的辫梢上,像一朵快要凋谢的花。
    她骑著车,穿过中山路。早上的中山路很热闹,路边的早餐摊冒著热气,油条在油锅里翻滚,豆浆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著泡,有人蹲在路边吃麵线糊,有人端著豆浆站在公交站牌下等车,有人骑著自行车跟她並排走,车篮里装著菜、装著书包、装著公文包。她骑得不快不慢,不急不躁,像她走承天巷的青石板一样稳。她的车技是家安教的,在承天巷里练的。她刚开始学的时候摔了好几次,膝盖磕破了皮,血渗出来,把裤腿染红了。她没有哭,站起来,拍拍膝盖上的灰,继续骑。家安在后面扶著车座,跑得气喘吁吁。他鬆手了,她还不知道,骑了好远才发现。她回头看他,他站在巷口,笑著朝她挥手。
    她把车停在校门口,锁好,把钥匙上的塑料娃娃塞进书包里。她走进校门,走过操场,走过教学楼,走过那棵大榕树。榕树还在那里,树冠还是那么大,枝叶还是那么密,树须还是那么长。雨水从树叶上滴下来,一滴一滴的,落在她的头髮上、肩上。她抬起头,看著那棵榕树。她想起了七年前的那个雨天,她第一次走进这所学校,撑著那把油纸伞,背著那个蓝布包袱。她站在操场上,转了三百六十度,把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看了一遍。那时候她是一个穿著布鞋的乡下姑娘,不知道这座城市会不会接纳她,不知道这所学校会不会接纳她,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这里待下去、能不能学好、能不能考上大学、能不能走出自己的路。
    她走上楼梯,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迴荡,噔噔噔的,跟七年前一模一样。她走到三楼,推开高一三班的门,走进去。教室里坐著四十八个学生。他们穿著白底蓝条的校服,跟家寧当年穿的一模一样——领口的螺纹是蓝色的,袖口的螺纹也是蓝色的,左胸口绣著“泉州一中”四个字,字是红色的,用线绣的,密密麻麻的针脚像一群蚂蚁排成了一条路。
    他们有的在看书,有的在聊天,有的趴在桌上睡觉。他们抬起头,看著讲台上这个年轻的女老师。她的头髮扎成马尾辫,辫梢繫著一朵快要褪色的塑料花。她的脸是圆的,眼睛是大的,笑起来有两个酒窝。她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,衬衫的领口绣著一朵小花,是粉红色的,五个花瓣。
    “我叫陈家寧。你们可以叫我陈老师。”她转过身,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字写得很大,一笔一划,工工整整,“陈”字的耳朵旁写得圆润饱满,“家”字的宝盖头像一把撑开的伞,“寧”字的丁字鉤写得刚劲有力。粉笔在黑板上发出沙沙的声音,像有人在用小刷子轻轻地扫著纸面。
    她转过身,看著坐在下面的那些学生。四十八个孩子,四十八张脸。有的圆,有的方,有的长,有的短。有的眼睛大,有的眼睛小。有的皮肤白,有的皮肤黑。有的坐得笔直,有的趴在桌上。有的在看她,有的在看窗外,有的在偷偷吃零食,有在偷偷传纸条。他们都不一样。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——他们都是十五六岁,都是高一,都是第一次走进这所学校。跟家寧当年一样。
    都在人生的路上。刚刚起步。还不知道前面的路有多远、多难、多苦、多甜。但她知道。她已经走过了。她知道这条路不好走,坑坑洼洼的,弯弯曲曲的,有上坡有下坡,有石子有泥巴,有阳光有风雨。她走了三年,走完了。现在轮到他们了。
    她拿起点名册,念出了第一个名字。
    “林晓薇。”
    “到。”一个扎著马尾辫的女生站起来,声音很大,整间教室都听见了。她的脸红了,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朵根,红得像灶膛里的炭火。
    家寧看著她。林晓薇。她想起了当年那个坐在第一排、大声说“我叫林晓薇,来自泉州实验小学,喜欢唱歌跳舞”的女生。那是她在这个班上认识的第一个同学。她们后来成了好朋友,一起吃饭,一起自习,一起回宿舍,一起去食堂抢红烧肉,一起在操场上跑步,一起在教学楼的楼顶看夕阳。毕业以后,林晓薇考上了厦门大学,去了厦门,她们还经常通信。信是林晓薇写的,字跡潦草,像医生开的处方,但每一封她都能读懂。信里写她在厦门的生活——鼓浪屿的琴声,厦大的凤凰花,白城沙滩的日落,南普陀的钟声。那些信她一封都没有丟,全放在枕头底下,跟那本帐簿放在一起。
    “林晓薇,好名字。”家寧说。
    那个女生坐下来,脸还是红的。她低下头,看著桌上的课本,嘴角偷偷翘了一下。
    家寧把点名册放下,拿起语文书,翻到第一课。第一课是朱自清的《背影》。她开始读。
    “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,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。”
    她读得很慢,声音不大,但很清晰,每个字都送进了教室的每一个角落,送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。她读到父亲爬月台买橘子的那段,声音有些发抖。
    “我看见他戴著黑布小帽,穿著黑布大马褂,深青布棉袍,蹣跚地走到铁道边,慢慢探身下去……他用两手攀著上面,两脚再向上缩;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,显出努力的样子。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,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。”
    她停下来,喝了一口水。水是凉的,从喉咙流下去,流到胃里,胃凉了,手凉了。
    “这一段,大家回去背下来。下周一检查。”
    下课铃响了。学生们收拾书包,站起来,准备走。教室里一片嘈杂,椅子腿刮地面的吱嘎声,书包拉链的刷刷声,水瓶盖拧开的咔咔声,还有人在喊“等一下,我的笔掉了”。
    “等一下。”家寧说。声音不大,但学生们都听到了,都停下来。教室里安静了,连掉在地上的笔都能听见。
    “我说一件事。我小时候,在永春的山里长大。我阿公从缅甸走回泉州,走了三年。他走的时候腿瘸了,耳朵聋了,但他从来没有说过一个『苦』字。他说,路是走出来的,不是选出来的。你选了这条路,就要把它走到底。走到底了,路就通了。走不通了,换一条路,继续走。不要停。停了就再也走不动了。”
    她把手伸出来,在学生们面前翻了翻。手是白的,细的,指甲修得整整齐齐,没有茧子。但在她的手掌心,有一条很细很细的疤,从生命线的中间横穿过去,像一条乾涸的小溪。那是她小时候在永春被柴刀划的。她上山捡柴火,柴刀从手里滑了,刀刃划过她的手掌心,血一下子涌出来,红红的,热热的,滴在地上,滴在枯叶上。她没有哭。她用布条把手缠住,继续捡柴火。柴火捡完了,背回家,堆在灶台旁边。陈阿圆看到她的手,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,抓住她的手,用嘴对著伤口吹气——呼呼呼,凉凉的,痒痒的。
    “后来我考上了泉州一中,坐在你们现在坐的这个教室里。我那时候的语文老师叫林国栋。他教了我三年。他告诉我说,陈家寧,你是读书的料子,你要好好读。他说,你阿公走完了他的路,你阿妈走完了她的路。现在轮到你了。你要把这条路走下去,走出你的样子来。”
    她把书合上,拿在手里。书是蓝色的封面,上面印著“语文”两个字,字是白色的,行书,笔锋凌厉,有骨有肉。
    “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学生时代。现在轮到你们了。你们的路,才刚刚开始。不要怕路远,不要怕路难。路是走出来的,不是选出来的。”
    没有人说话。教室里很安静。安静得能听见窗外的鸟叫,嘰嘰喳喳的,像一群在开会的麻雀。安静得能听见远处操场上体育老师的哨子声,嗶——嗶——嗶——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,扑通,扑通,扑通。
    “下课。”
    一九八七年夏天,家安的“林家货运”生意越来越好了。他从一辆货车变成了两辆——又买了一辆二手的,白色的,车头是方的,挡风玻璃没有裂缝,没有胶带,没有划痕。这辆车比他那辆好多了,发动机的声音小,油耗低,座椅舒服,方向盘轻,离合松,油门灵。他开起来的时候感觉很不一样——不像在开一辆车,像在开一艘船,在海面上滑行,丝滑的,不带一丝顛簸。新请了一个司机,叫阿强,三十多岁,漳州人,开车技术很好,从来不超速、不闯红灯、不疲劳驾驶。他以前在部队开过车,在云南的山路上练出来的,弯道技术一流,方向盘在他手里像一根筷子,想怎么转就怎么转,精准得像一把尺子。家安让他跑短途,泉州到厦门、泉州到福州,当天来回。自己跑长途,泉州到上海、泉州到广州、泉州到bj。
    他去了一趟bj。从泉州到bj,两千多公里,开了三天两夜。他一个人开,累了就在服务区睡一会儿,醒了继续开。他路过福建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河北,跨过了六七个省,穿过了无数个城市、无数个村庄、无数个隧道、无数座桥樑。他看到了不一样的山——浙江的山是绿的,矮矮的,圆圆润润的,像一个个绿色的馒头,一座挨著一座,挤在一起,像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吃饭。山东的山是青的,高高的,瘦瘦的,像一根根插在地上的剑,直直地指向天空,像是要把天捅个窟窿。河北的山是灰的,粗糙的,光禿禿的,像一堆堆被废弃的矿石,山上没有树,没有草,只有石头,石头,石头。
    他看到了不一样的平原——江苏的平原是一望无际的,平的像一块巨大的案板,案板上切著方方正正的田块,田块里种著水稻、小麦、油菜花。油菜花开了,黄黄的,一大片一大片的,像金色的海洋。风吹过来,油菜花翻起了波浪,一波一波的,从这头推到那头,从那头推回来,像大海,但比大海安静。河北的平原也是平的,但这里的平跟江苏的平不一样,这里的平带著一种苍茫的、灰扑扑的、像旧照片一样的顏色。地是灰的,天是灰的,连空气都是灰的。庄稼已经收割了,田野里只剩下短短短短茬茬的秸秆,像剃过的头髮。秸秆茬子在风里微微地摇著。
    他看到了不一样的人——浙江人说话像唱歌,嘰嘰咕咕的,一句都听不懂。他们在服务区卖粽子,用竹叶包的,三角形的,里面是糯米和肉,还有咸蛋黄、板栗、香菇。他买了一个,咬了一口,糯米的软糯,肉的咸香,蛋黄的沙糯,板栗的甘甜,香菇的鲜美,在嘴里炸开了。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粽子。山东人说话像吵架,声音大得像打雷。他们请他吃饭,给他倒水,帮他指路。他们把热腾腾的饺子端到他面前,说“兄弟,趁热吃”,他吃了,烫得嘶了一声,但咽下去了。饺子是韭菜鸡蛋馅的,皮薄馅大,一口咬下去,汁水溅出来,烫得他舌头都麻了。他看著那些山东人,他们的脸被太阳晒得黑红,额头上全是汗,笑起来露出白白的牙齿。他想起了永春的乡亲们。他们的脸也是黑红的,额头上也是汗,笑起来也露出白白的牙齿。
    到了bj,他把货卸了,收了运费,没有急著走。他把车停在路边,坐在驾驶室里,看著这座城市。bj很大,比泉州大得多,比上海大得多,比他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大。天安门广场很大,大得能装下整个永春达埔村。故宫很大,大得他走了半天都没走完。长城很大,大得从山脚爬到山顶要走一个多钟头,大得从山海关到嘉峪关要走上万年。他站在长城上,手扶著城墙,看著远处的山。山一层一层的,密密匝匝的,一重一重的,像一幅没有尽头的画。画里有雾,雾里有山,山里有树,树里有鸟。他看不见那些鸟,但他知道它们在。
    他蹲在长城上,手摸著城墙上的砖。砖是青色的,粗糙的,被几百年的风雨侵蚀得坑坑洼洼的。他把手指伸进一个坑里,坑很深,手指够不到底。这个坑是谁留下的?是几百年前的一个士兵留下的吗?他在城墙上站了很久很久,手握著长矛,看著北方的敌人。敌人的骑兵在草原上奔驰,马蹄声如雷鸣,刀光如闪电。但那个士兵没有后退。他站在城墙上,像一根钉进石头里的钉子,拔不出来。他的手汗滴在砖上,一滴一滴的,滴了几百年,滴出了一个坑。那个坑在砖里面,在墙里面,在长城的身体里面,在歷史的骨头里面。
    他站起来,转过身,走下了长城。在长城脚下,有一个卖纪念品的小摊,摊主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,戴著草帽,脸上全是皱纹,牙齿缺了好几颗。摊上摆著各种小东西——长城模型、毛主席像章、京剧脸谱、摺扇、玉佩、葫芦、核桃。家安在这些东西里看了看,拿起一个小葫芦。葫芦很小,只有拇指那么大,黄色的,皮上有一个小小的疤,像一颗痣。
    “多少钱?”他问。
    “一块。”老头说。
    家安掏出一块钱,放在摊上。他把小葫芦塞进口袋里,拍了拍口袋。他想把这颗葫芦带回去给家兴。家兴小时候最喜欢葫芦,在永春的时候,他在院子里的龙眼树下种过一棵葫芦。葫芦藤爬满了架子,开著白花,结了许多小葫芦。他每天放学后蹲在架子下面看葫芦,看它们从绿色变成黄色,从软变硬,从光滑变得粗糙。他把葫芦摘下来,晒乾,在上面画画。他用毛笔在葫芦上画了鸡、鸭、牛、羊、猪、狗,画得不像,歪歪扭扭的,但家兴很喜欢。那些葫芦后来去哪儿了?他记不清了。大概在搬家的时候弄丟了,大概在某个角落里落满了灰,大概被老鼠啃了,大概在岁月的长河里沉了底。
    家安从bj回来的时候,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。给陈阿圆带了一件羊毛衫,大红色的,领口绣著金色的花。给家寧带了一支钢笔,英雄牌的,笔尖是金的,上面刻著一条龙。给家兴带了一个葫芦,就是他在长城脚下买的那颗小葫芦。给林清石带了一瓶二锅头,红星牌的,五十六度。他走进铺子的时候,天已经快黑了,柜檯上的煤油灯已经点著了。陈阿圆站在柜檯后麵包金枣,手指在金枣和报纸之间翻飞著。她听见脚步声,抬起头,看见了家安。他站在门口,穿著一件灰色的夹克,夹克上有灰、有油渍、有汗渍。他的脸黑了,瘦了,颧骨高了,眼窝深了。他的头髮长了,盖住了耳朵,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。他的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,眼白髮黄,布满血丝。
    他从口袋里掏出那瓶二锅头,放在柜檯上。瓶子是绿色的,商標是红色的,上面印著“红星二锅头”几个字。陈阿圆看著那瓶酒,看了很久,拿起来,放在柜檯下面,放在陶罐旁边。她没有说好,也没有说不好,没有说谢谢,没有说辛苦了。她拿著那瓶酒,放在柜檯下面,就完了。家安看著她放那瓶酒,看著她把酒瓶放在陶罐旁边,看著她的手在陶罐边沿停了一下。
    他从口袋里掏出那颗小葫芦,放在家兴的手心里。家兴低头看著手心里的葫芦,葫芦很小,拇指那么大,黄色的,皮上有一个小小的疤,像一颗痣。他把葫芦举到煤油灯下照了照,葫芦在灯光下泛著暗暗的光,像一块被磨光滑了的石头。
    “哥,这是给我的?”
    “给你的。在长城脚下买的。”
    家兴把葫芦攥在手心里,攥得紧紧的。
    一九八八年秋天,家兴考上了大学。不是泉州师范学院,是福建农林大学,在福州。他学的是园艺,就是种果树、种蔬菜、种花。他报到那天,家安开著货车送他去。货车是那辆白色的,车头是方的,挡风玻璃没有裂缝。家兴坐在副驾驶,背著那个蓝布包袱——就是家寧当年用过的那个,蓝布已经洗得发白了,边角磨出了毛边,绣在上面的那朵梅花只剩下几根粉红色的线头。包袱里装著几件换洗衣裳、那本帐簿、那把梳子、那枚铜板,还有苏阿梅给他织的那件大红色毛衣。毛衣已经小了,穿不下了,但他还是带上了。
    他要把这件毛衣带在身边。像他阿公带著那颗糖一样。含了一辈子,咽了一辈子,甜了一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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